6月,无数考生经过高考的洗礼,7月,准大学生们陆陆续续收到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少家长在填写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高中阶段教育结束日期基本是2021年6月,关于这段时间子女升学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
01、6月高考,7、8月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学历教育, 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对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02、是否可以直接在个税APP中把孩子高中阶段的受教育信息改成大学的受教育信息?
不可以。这样操作属于修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从2021年9月开始享受子女高等教育阶段的专项附加扣除,1-8月将无法享受。千万不要点击修改,应该新增一条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两条专项附加扣除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应保持连续。
操作步骤
step1: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step2:在“个人中心”→“家庭成员信息”→“添加”→“填写详细信息”中添加子女信息(如已添加,跳过即可)
step3:进入“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进入“子女教育”进行填报
step4:完善子女教育信息填写中的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就读学校等信息,选择“本人扣除比例”,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step5:选择“申报方式”,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step6:填报完成后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可以看到同一子女有两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条为高中教育阶段,另一条为高等教育阶段,表示专项附加扣除添加成功
温馨提示
01、同一子女不同教育阶段的结束和开始时间需要连续,例如高中阶段教育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则高等教育阶段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不同教育阶段起始时间不可交叉,同一教育阶段不能有两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02、学历教育的期间包括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03、高等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适用学校范围包括国内、国外;公办、民办各类高等院校均可。
0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05、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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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税务